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閩科獎辦〔2020〕11號)要求,為做好我市的提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名獎種
2020年度省科技獎可提名獎種包括:省科學技術重大貢獻獎、省自然科學獎、省技術發(fā)明獎、省科學技術進步獎(含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
為貫徹省委、省政府有關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科技創(chuàng)新與我省經濟建設主戰(zhàn)場緊密結合,鼓勵優(yōu)秀科研成果在閩落地轉化,本年度增加受理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提名項目。
二、提名條件
?。ㄒ唬┦】茖W技術重大貢獻獎
提名為省科技重大貢獻獎的候選人,應在我市科學技術創(chuàng)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中,創(chuàng)造出特別重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為我市經濟建設與社會發(fā)展做出特殊貢獻,或應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在科學技術發(fā)展中有突出建樹。候選人原則上應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過國家科學技術獎。
(二)省自然科學獎
提名省自然科學獎的項目,應在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中闡明自然現(xiàn)象、特性和規(guī)律,做出重大科學發(fā)現(xiàn),具有較強的前瞻性、理論性。實行代表作制度,提供的代表性論文論著應當公開發(fā)表或出版兩年以上(2018年10月31日之前發(fā)表或出版),數(shù)量不超過5篇,其中,應至少有一篇為國內優(yōu)秀期刊論文或專著。
(三)省技術發(fā)明獎
提名省技術發(fā)明獎的項目,應是在我市運用科學技術知識對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tǒng)等做出重大技術發(fā)明,具有明顯的原創(chuàng)性、實用性,其核心技術必須獲得授權發(fā)明專利。項目整體技術應用必須在二年以上(2018年10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
?。ㄋ模┦】茖W技術進步獎
1.提名省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應在我市實施科技開發(fā)研究及成果應用等方面具有突出成效并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項目整體技術必須應用或實施二年以上(2018年10月31日前正式投入使用或生產)且目前仍在使用或生產。
2.提名省科學技術進步獎中“企業(yè)技術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類別的項目,其完成單位必須是國家創(chuàng)新型(試點)企業(yè)或我省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一個項目只獎勵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只能被授獎一次。
?。ㄎ澹┦】茖W技術成果轉化獎
提名省科學技術成果轉化獎的項目,應是將自有先進的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依法引進、消化吸收其他組織或者個人的先進科學技術成果,在我市落地轉化并大規(guī)模應用或者大面積推廣,提升產業(yè)的技術水平,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項目成果的整體技術應落地轉化并經實踐證明二年以上(2018年10月31日前在閩轉化)。作為成果轉化應用主要單位的省內企業(yè),應列為提名項目的主要完成單位,按要求提供項目技術成果轉化所產生效益的客觀佐證材料,并接受實地考察。
三、提名要求及有關規(guī)定
?。ㄒ唬┨崦邞凑崭鳘劮N的條件對提名項目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提名項目須在本地區(qū)或本部門以及前三名完成人所在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公示內容包括:項目名稱、提名獎種、提名單位、項目簡介、主要完成單位、主要完成人及其貢獻、主要知識產權及代表性論文專著等支撐材料目錄。凡存在異議的項目,在異議未妥善處理之前,不得提名。
?。ǘ┰谔崦ぷ髦?,應落實科技部《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fā)監(jiān)〔2020〕37號)精神,注重科技成果的質量、效果和影響,以及相關人員的貢獻。
?。ㄈ┓采婕皣?、國家安全及由于國家安全、保密等原因不能公開的項目和軟科學項目,不屬于省科技獎表彰范圍。對生態(tài)環(huán)境造成污染危害或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如食品安全和公共安全等)的項目不予受理。
?。ㄋ模┴斦涃M支持的各類計劃項目需提交計劃下達單位對整體項目的結題或驗收證明等材料。
(五)已獲國家級、?。ㄖ陛犑?、自治區(qū))級科技獎勵或本年度在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被提名的項目,不得再以相關技術內容提名福建省自然科學獎、技術發(fā)明獎和科學技術進步獎;省科技獎獲獎項目中已使用過的論文、專利、標準、著作(含計算機軟件)、動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要素,不得再次用于其他提名項目。
?。┳鳛轫椖恐饕瓿扇酥械那拔迕瓿扇?,每人每年度只能被提名一項省科技獎項目。
?。ㄆ撸╉椖恐饕瓿蓡挝痪鶓獮榉ㄈ藛挝唬瑔挝幻Q應與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等法人證書上的名稱一致。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應為在福建省內注冊的法人單位或中央駐閩法人單位、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閩部隊。項目第一完成人的主要工作應在福建省內完成。
?。ò耍┰诳茖W研究、技術開發(fā)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各級黨政機關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單位。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不得作為省科技獎的主要完成人。
(九)同一內容2018年度、2019年度連續(xù)兩年參加評審未予授獎的項目,須間隔一年提名。2019年度退評的項目,2020年度暫停提名一年。
?。ㄊ╉椖客瓿扇瞬坏檬鞘疟粓?zhí)行人。
?。ㄊ唬┢渌崦麠l件詳見附件省科技廳通知。
四、我市提名工作時間節(jié)點要求
由于提名時間緊迫和提名指標限制,請有意通過市科技局提名的單位務必于12月21日前將擬報省獎項目簡要信息word版(格式見附件1)和公示承諾函蓋章掃描件(格式見附件2)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我辦,并于12月29日前完成系統(tǒng)網絡提交,以便我辦進行網上材料審核、擇優(yōu)提名、項目公示和網絡材料提交工作。
審核通過后,按要求打印生成《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按通知要求膠裝成冊(紙質附件內容部分不超過50頁,應用證明、知情同意書等提供原件),于2021年1月14日前將紙質提名書和公示承諾函原件各1份寄送我辦。
請報獎單位按以上時間節(jié)點提交相關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因提名名額有限,若受理申請數(shù)超過限定名額數(shù),將根據提交申請材料的先后順序在限定名額內擇優(yōu)提名。
聯(lián) 系 人:李根 唐燕婷
聯(lián)系電話:2051278
電子郵箱:355213922@qq.com
紙質材料寄送地址:廈門市虎園路2號科技大樓810室
附件3.《福建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20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閩科獎辦〔2020〕11號).pdf
附件4.2020年度福建省科學技術獎提名書格式與填寫說明.pdf
來源:廈門市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